(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1日電)勞委會今天發布就促津貼修正辦法,除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,同時放寬讓領勞退舊制的中高齡退休勞工重回職場可申請津貼。
為協助已依勞動基準法領退休金的特定對象重返勞動市場,減少職訓生活津貼領取爭議,及協助中高齡者創業,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通過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條文,並於7月31日發布,8月2日生效。
勞委會表示,辦法修正後,民眾可依身分別不同提出申請,如為非自願離職並投保就業保險者,應先到公立就服機構登記求職並開立職訓推介單,以申請津貼;其他符合資格的參訓者,則由職訓單位協助申請,但具就業保險年資者,應先請領就業保險法的職訓生活津貼。
部分勞工生涯規劃可能會納入創業考量,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也針對中高齡的創業貸款提供利息補貼措施,貸款期限最長7年。
過去領取勞退舊制退休金的勞工不得請領就促津貼。勞委會表示,考量部分勞工仍有就業需求,因此如中高齡、身心障礙等特定勞工,即使已領取勞退舊制退休金,再次投入勞動市場時,仍可申請津貼。10207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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